職 權 範 圍
為 實 現 政 府 的 目 標 , 令 香 港 在 資 訊 科 技 新 紀 元 着 着 領 先 , 委 員 會 將 會 就 如 何 協 助 香 港 資 訊 基 建 的 發 展 , 尤 其 是 涉 及 下 列 範 疇 的 政 策 , 規 管 、 技 術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宜 ,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
| ( 一 ) |
進 一 步 發 展 及 加 強 香 港 在 通 訊 方 面 的 實 體 基 礎 設 施 , 包 括 接 駁 線 路 、 基 建 設 施 和 人 手 供 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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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
在 已 經 建 立 通 訊 網 絡 上 發 展 開 放 及 共 通 介 面 , 讓 個 人 、 商 界 、 政 府 都 能 夠 使 用 本 身 的 系 統 方 便 地 互 通 資 訊 , 而 需 要 保 密 的 資 料 也 不 會 外 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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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
發 展 有 效 使 用 共 通 介 面 的 應 用 系 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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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 |
訂 定 香 港 在 國 際 和 區 內 組 織 及 討 論 場 合 上 就 全 球 及 區 內 資 訊 基 建 及 電 子 貿 易 事 宜 所 採 取 的 立 場 和 參 與 程 度 ;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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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 |
提 高 社 會 人 士 對 資 訊 科 技 的 認 識 及 向 各 界 推 廣 靈 活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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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名 單
主 席
曾 俊 華 先 生
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委 員
區 煒 洪 先 生
A B C 軟 件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周 文 耀 先 生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鍾 郝 儀 女 士
服 務 機 構 及 職 位 載 於 英 文 版
簡 永 基 教 授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計 算 機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副 教 授
賴 錫 璋 先 生
香 港 電 腦 學 會 會 長
李 安 國 教 授
香 港 大 學 電 機 電 子 工 程 系 訊 息 工 程 講 座 教 授
馬 雪 征 女 士
聯 想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高 級 副 總 裁 兼 財 務 總 監
莫 乃 光 先 生
香 港 資 訊 科 技 商 會 會 長
吳 長 勝 先 生
科 聯 系 統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兼 行 政 總 裁
單 仲 偕 議 員
立 法 會 議 員
丁 午 壽 議 員
立 法 會 議 員
于 均 諾 博 士
香 港 大 學 電 訊 研 究 計 劃 主 任
余 志 明 先 生
宜 高 科 技 創 業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余 萬 家 樂 女 士
摩 托 羅 拉 亞 太 有 限 公 司 寬 帶 通 訊 部 亞 太 區 總 裁
余 國 雄 先 生
貿 易 通 電 子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總 裁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或 其 代 表
電 訊 管 理 局 總 監 或 其 代 表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或 其 代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