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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基 建 諮 詢 委 員 會 討 論 香 港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二 ○ ○ 二 年 四 月 九 日

資 訊 基 建 諮 詢 委 員 會 今 日 ( 四 月 九 日 ) 開 會 討 論 檢 討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的 事 宜 。

委 員 同 時 聽 取 了 為 建 立 資 訊 系 統 互 用 性 架 構 以 推 行 電 子 政 府 而 進 行 的 業 界 諮 詢 的 結 果 、 香 港 互 聯 網 域 名 管 理 工 作 的 最 新 發 展 , 以 及 將 於 二 ○ ○ 二 年 六 月 推 行 的 社 區 資 訊 科 技 支 援 服 務 。 委 員 會 亦 知 悉 一 個 工 作 小 組 經 已 成 立 , 以 推 動 香 港 數 碼 娛 樂 的 發 展 。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於 二 ○ ○ ○ 年 一 月 制 定 , 為 電 子 交 易 提 供 明 確 的 法 律 架 構 , 以 推 動 香 港 電 子 商 務 的 發 展 。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發 言 人 說 : 「 我 們 承 諾 對 條 例 進 行 檢 討 , 以 確 保 香 港 具 備 適 當 的 法 律 架 構 以 配 合 電 子 商 務 的 最 新 發 展 。 作 為 第 一 步 工 作 , 我 們 已 和 政 府 所 有 決 策 局 和 部 門 進 行 內 部 檢 討 , 並 已 制 訂 一 系 列 初 步 建 議 以 更 新 和 改 善 該 條 例 。 我 們 現 正 邀 請 公 眾 人 士 就 檢 討 發 表 意 見 。 我 們 亦 已 發 信 予 資 訊 科 技 有 關 組 織 及 專 業 團 體 等 , 主 動 諮 詢 其 意 見 。 」

資 訊 基 建 諮 詢 委 員 會 知 悉 政 府 對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提 出 的 修 訂 建 議 , 而 有 關 建 議 已 考 慮 了 條 例 運 作 期 間 所 得 的 經 驗 、 科 技 發 展 、 社 會 轉 變 情 況 和 國 際 電 子 商 務 的 發 展 狀 況 等 。

有 關 檢 討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的 資 料 可 於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網 頁 ( http://www.info.gov.hk/itbb ) 閱 覽 , 公 眾 可 將 意 見 郵 寄 至 香 港 中 環 花 園 道 美 利 大 廈 二 樓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 或 透 過 傳 真 ( 2511 1458 ) 或 電 郵 ( etoreview@itbb.gov.hk ) 向 該 局 遞 交 意 見 。 諮 詢 截 止 日 期 為 二 ○ ○ 二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

委 員 在 上 一 次 於 二 ○ ○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上 , 聽 取 了 為 推 行 電 子 政 府 而 建 立 加 強 資 訊 系 統 之 間 互 用 性 架 構 的 背 景 資 料 , 以 及 當 時 正 進 行 的 業 界 諮 詢 。 基 本 上 , 該 互 用 性 架 構 包 括 一 系 列 的 指 引 和 規 格 , 以 確 保 政 府 內 部 系 統 之 間 , 以 及 政 府 系 統 與 其 有 聯 繫 的 外 界 系 統 能 保 持 資 訊 流 通 。

在 今 日 的 會 議 上 , 政 府 向 委 員 匯 報 了 於 二 ○ ○ 二 年 一 月 完 成 的 業 界 諮 詢 所 收 集 到 的 意 見 及 建 議 。 委 員 會 得 悉 共 收 到 二 十 六 份 意 見 書 , 大 部 分 均 支 持 政 府 推 行 該 互 用 性 架 構 。

發 言 人 說 : 「 委 員 會 知 悉 下 一 步 需 具 體 說 明 即 將 採 用 的 技 術 規 格 , 並 連 同 明 確 的 解 釋 。 目 的 是 於 二 ○ ○ 二 年 第 三 季 內 公 布 互 用 性 架 構 的 首 個 版 本 。 委 員 會 亦 知 悉 政 府 計 劃 因 應 新 的 商 業 要 求 、 科 技 轉 變 情 況 、 本 地 和 國 際 有 關 資 訊 科 技 系 統 互 用 性 的 技 術 標 準 及 規 格 發 展 、 決 策 局 和 部 門 的 執 行 經 驗 、 以 及 資 訊 科 技 界 和 市 民 的 回 應 , 定 期 更 新 該 架 構 。 」

委 員 會 亦 收 到 香 港 互 聯 網 域 名 管 理 工 作 最 新 發 展 的 進 度 報 告 。 委 員 會 獲 悉 互 聯 網 域 名 的 管 理 職 能 已 成 功 由 本 地 大 學 轉 移 至 一 間 非 牟 利 的 機 構 ─ ─ 香 港 互 聯 網 註 冊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發 言 人 說 : 「 委 員 會 知 悉 香 港 互 聯 網 註 冊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將 會 推 出 以 市 場 為 本 的 新 服 務 , 委 員 並 建 議 該 公 司 積 極 考 慮 委 任 多 個 域 名 登 記 服 務 提 供 者 以 推 廣 互 聯 網 的 應 用 , 這 將 有 助 推 動 香 港 電 子 商 務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 」

香 港 互 聯 網 註 冊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成 立 典 禮 將 於 四 月 二 十 二 日 舉 行 。

政 府 亦 向 委 員 會 簡 報 將 於 二 ○ ○ 二 年 六 月 由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 資 訊 科 技 署 和 香 港 電 腦 學 會 聯 合 推 行 的 社 區 資 訊 科 技 支 援 服 務 。 委 員 會 知 悉 該 服 務 將 會 以 簡 便 易 用 的 方 式 , 為 市 民 就 其 使 用 基 本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系 統 時 可 能 遇 到 的 常 見 問 題 , 提 供 意 見 及 輔 導 。 服 務 旨 在 鼓 勵 和 協 助 市 民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和 提 升 其 信 心 。 該 計 劃 將 可 創 造 十 一 個 專 上 教 育 或 以 上 程 度 的 職 位 。

發 言 人 說 : 「 委 員 會 歡 迎 提 供 該 服 務 , 並 建 議 該 服 務 提 供 者 與 常 用 的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系 統 供 應 商 合 作 , 將 有 關 特 定 產 品 的 問 題 轉 介 予 有 關 供 應 商 處 理 。 此 外 , 委 員 亦 建 議 提 供 該 服 務 的 職 員 須 具 備 解 答 有 關 開 放 源 碼 軟 件 的 問 題 的 知 識 。

此 外 , 委 員 會 成 立 了 一 個 工 作 小 組 , 以 推 動 香 港 數 碼 娛 樂 的 發 展 。 工 作 小 組 成 員 包 括 來 自 業 界 、 學 界 、 商 界 和 社 會 服 務 界 別 的 代 表 。 工 作 小 組 召 集 人 為 單 仲 偕 議 員 。

資 訊 基 建 諮 詢 委 員 會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八 月 成 立 , 由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局 長 尤 曾 家 麗 擔 任 主 席 , 主 要 職 能 是 就 如 何 推 動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

委 員 由 行 政 長 官 委 任 , 具 廣 泛 代 表 性 , 包 括 來 自 資 訊 科 技 、 電 訊 、 工 商 和 學 界 的 代 表 , 以 及 處 理 與 資 訊 科 技 和 電 訊 有 關 事 務 的 政 府 部 門 代 表 。



- 完 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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