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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二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政 府 制 定 加 強 資 訊 系 統 互 用 性 的 架 構


政 府 已 制 定 一 個 可 加 強 系 統 互 用 性 的 架 構 ( 簡 稱 互 用 架 構 ) , 使 政 府 的 應 用 系 統 能 緊 密 結 合 , 及 提 供 以 民 為 本 的 一 站 式 公 共 服 務 。

資 訊 科 技 署 署 長 黃 志 光 今 日 (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 在 一 個 網 絡 服 務 頒 獎 禮 上 致 辭 時 表 示 , 互 用 架 構 可 使 不 同 決 策 局 及 部 門 的 資 訊 系 統 緊 密 連 結 起 來 , 並 能 提 高 政 府 內 部 系 統 及 政 府 與 外 界 系 統 之 間 的 互 用 性 。

他 說 : 「 要 令 資 訊 科 技 在 網 絡 相 連 的 世 界 被 廣 泛 應 用 , 我 們 必 須 打 破 系 統 、 組 織 及 人 們 之 間 的 障 礙 , 而 成 功 的 關 鍵 就 在 於 加 強 系 統 的 互 用 性 。 」

他 說 : 「 互 用 架 構 基 本 上 是 一 套 指 引 文 件 及 規 格 , 並 會 盡 量 用 開 放 標 準 如 以 可 擴 充 標 示 語 言 ( XML ) 為 基 礎 。 」

黃 志 光 指 出 , 雖 然 互 用 架 構 主 要 供 政 府 決 策 局 及 部 門 採 用 , 但 是 它 亦 為 私 營 機 構 及 市 民 在 建 立 或 提 升 可 與 政 府 系 統 互 動 的 電 腦 系 統 時 , 提 供 所 需 的 參 考 資 料 。

政 府 最 近 成 立 了 可 擴 充 標 示 語 言 協 調 小 組 , 成 員 來 自 政 府 內 部 的 用 戶 及 私 營 機 構 內 對 採 用 可 擴 充 標 示 語 言 有 經 驗 的 人 士 , 以 幫 助 推 動 政 府 內 部 可 擴 充 標 示 語 言 的 模 式 及 資 源 庫 的 發 展 。 有 關 工 作 亦 有 助 促 進 新 科 技 及 標 準 , 包 括 網 絡 服 務 的 應 用 。

該 小 組 又 可 使 多 個 不 同 界 別 在 內 部 及 彼 此 之 間 , 分 享 採 納 電 子 商 務 的 最 佳 經 驗 , 並 產 生 協 同 效 應 。



- 完 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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