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單 仲 偕 議 員 的 提 問 和 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唐 英 年 的 書 面 答 覆
以 下 為 今 日 ( 四 月 二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單 仲 偕 議 員 的 提 問 和 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唐 英 年 的 書 面 答 覆 :
問 題 :
香 港 電 腦 保 安 事 故 協 調 中 心 (HKCERT) 是 統 籌 處 理 本 地 有 關 電 腦 保 安 事 故 的 機 構 , 工 作 包 括 報 告 、 求 助 、 回 應 及 復 修 支 援 等 。 根 據 "2002 香 港 資 訊 保 安 調 查" 報 告 , 過 去 三 年 本 地 中 小 企 所 受 的 電 腦 攻 擊 , 主 要 為 電 腦 病 毒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香 港 電 腦 保 安 事 故 中 心 處 理 的 求 助 個 案 數 目 、 分 類 、 平 均 回 覆 時 間 ;
( 二 ) 自 香 港 電 腦 保 安 事 故 中 心 成 立 以 來 , 由 該 中 心 發 出 各 類 保 安 警 報 ( 如 : 電 腦 病 毒 預 報 、 保 安 漏 洞 等 ) 的 數 目 、 發 布 方 法 、 中 心 與 其 他 電 腦 公 司 平 均 發 布 時 差 ;
( 三 ) 當 局 有 否 檢 討 中 心 發 布 保 安 警 報 機 制 的 運 作 及 效 率 ; 若 有 ,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及
( 四 ) 當 局 有 否 制 訂 任 何 政 策 , 針 對 處 理 電 腦 病 毒 的 攻 擊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香 港 電 腦 保 安 事 故 協 調 中 心 ( 協 調 中 心 ) 於 二 ○ ○ 一 年 二 月 成 立 。 截 至 二 ○ ○ 三 年 二 月 底 為 止 , 協 調 中 心 處 理 的 報 告 及 求 助 個 案 宗 數 及 類 別 如 下 :
| 類 別 |
2001 |
2002 |
2003 |
總 數 |
黑 客 入 侵 、 阻 斷 服 務 等 資 訊 保 安 事 故 |
150 |
240 |
37 |
427 |
| 電 腦 病 毒 |
481 |
217 |
42 |
740 |
| 其 他 |
2 |
0 |
0 |
2 |
| 總 數 |
633 |
457 |
79 |
1 169 |
協 調 中 心 一 般 會 即 時 回 覆 電 話 求 助 。 至 於 電 郵 及 傳 真 求 助 個 案 , 如 在 辦 公 時 間 內 ( 早 上 八 時 三 十 分 至 晚 上 八 時 ) 接 獲 , 協 調 中 心 一 般 會 於 三 小 時 內 回 覆 ; 如 在 辦 公 時 間 外 接 獲 , 協 調 中 心 會 於 下 一 個 工 作 日 的 首 三 小 時 內 回 覆 。
( 二 ) 自 成 立 以 來 , 協 調 中 心 共 發 出 70 個 電 腦 病 毒 警 報 , 以 及 約 280 個 其 他 資 訊 保 安 警 報 ( 如 有 關 軟 件 保 安 漏 洞 的 警 報 ) 。 協 調 中 心 是 透 過 其 網 站 、 電 子 郵 件 、 流 動 電 話 短 訊 服 務 及 新 聞 稿 等 渠 道 發 布 這 些 警 報 。
除 透 過 電 腦 保 安 公 司 ( 如 防 病 毒 軟 件 供 應 商 、 資 訊 保 安 服 務 公 司 、 資 訊 保 安 監 察 服 務 機 構 ) 取 得 資 訊 保 安 信 息 及 警 報 外 , 協 調 中 心 亦 會 從 世 界 各 地 的 電 腦 保 安 事 故 協 調 中 心 、 軟 件 開 發 商 及 向 協 調 中 心 求 助 的 人 士 等 , 取 得 資 訊 保 安 信 息 及 警 報 。 協 調 中 心 在 收 到 有 關 資 料 後 , 會 進 行 技 術 分 析 、 風 險 評 估 、 及 資 料 整 理 , 然 後 把 事 故 的 摘 要 連 同 有 關 的 預 防 及 補 救 方 法 和 技 術 建 議 , 撰 寫 成 簡 明 的 警 報 信 息 然 後 發 布 , 利 便 公 眾 了 解 事 故 的 發 展 和 影 響 , 及 作 出 有 效 的 預 防 和 補 救 措 施 。 協 調 中 心 一 般 能 於 獲 取 有 關 資 料 後 三 小 時 內 發 出 警 報 。
( 三 ) 協 調 中 心 不 時 檢 討 其 發 布 保 安 警 報 的 機 制 、 日 常 運 作 及 效 率 , 以 作 出 改 善 。 最 近 經 檢 討 而 落 實 的 改 善 措 施 包 括 於 本 年 一 月 新 推 出 的 免 費 流 動 電 話 短 訊 警 報 服 務 。 此 外 , 資 訊 科 技 署 、 香 港 警 務 處 及 協 調 中 心 現 正 籌 備 成 立 一 個 24 小 時 的 通 報 機 制 , 更 緊 密 地 就 電 腦 病 毒 及 高 危 的 資 訊 保 安 事 故 進 行 情 報 交 換 、 監 察 及 發 布 警 報 的 工 作 。
( 四 ) 政 府 非 常 重 視 電 腦 病 毒 攻 擊 的 問 題 , 並 已 從 加 強 公 眾 教 育 和 防 範 、 消 息 發 布 、 提 供 支 援 、 事 後 跟 進 及 檢 討 等 方 面 著 手 , 處 理 電 腦 病 毒 攻 擊 的 問 題 。 由 創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撥 款 予 香 港 生 產 力 促 進 局 成 立 的 協 調 中 心 , 負 責 統 籌 處 理 本 地 的 資 訊 保 安 事 故 , 包 括 接 受 報 告 和 求 助 個 案 、 提 供 復 修 和 補 救 措 施 的 建 議 及 其 他 支 援 服 務 , 並 會 密 切 留 意 其 他 地 方 的 資 訊 保 安 情 況 , 適 時 發 出 警 報 , 提 醒 各 界 加 強 防 範 。 如 事 件 涉 及 電 腦 罪 行 , 警 方 將 會 跟 進 調 查 。 資 訊 科 技 署 及 香 港 警 務 處 亦 與 國 際 和 本 地 的 資 訊 保 安 專 家 合 作 , 監 察 電 腦 病 毒 的 最 新 發 展 及 可 能 對 香 港 造 成 的 影 響 , 以 及 檢 討 現 有 的 防 範 措 施 。
資 訊 科 技 署 、 香 港 警 務 處 及 協 調 中 心 會 繼 續 致 力 加 強 公 眾 教 育 及 有 關 的 支 援 服 務 , 以 提 高 各 界 對 電 腦 病 毒 攻 擊 的 認 識 及 應 變 能 力 , 減 低 電 腦 病 毒 攻 擊 對 香 港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
二 ○ ○ 三 年 四 月 二 日 ( 星 期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