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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 年 二 月 一 日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业 务 守 则 谘 询 委 员 会 举 行 首 次 会 议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业 务 守 则 谘 询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谘 询 委 员 会 ) 今 日 ( 星 期 二 ) 举 行 首 次 会 议 。

谘 询 委 员 会 由 资 讯 科 技 署 署 长 担 任 主 席 , 成 员 包 括 一 位 立 法 会 议 员 , 以 及 来 自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 核 证 服 务 商 业 用 户 、 学 术 机 构 和 有 关 专 业 等 多 个 界 别 的 业 内 人 士 。

谘 询 委 员 会 向 资 讯 科 技 署 署 长 就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业 务 守 则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守 则 ) 的 有 关 事 宜 提 供 意 见 , 并 根 据 实 际 运 作 经 验 和 科 技 及 其 他 有 关 方 面 的 发 展 , 检 讨 为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的 运 作 所 规 定 的 原 则 、 技 术 标 准 及 程 序 。

资 讯 科 技 署 发 言 人 表 示 : 「 业 务 守 则 由 资 讯 科 技 署 署 长 于 一 月 十 四 日 根 据 《 电 子 交 易 条 例 》 ( 第 5 5 3 章 ) 第 3 3 条 发 出 , 指 明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执 行 其 功 能 的 标 准 及 程 序 。 」

他 续 道 : 「 《 电 子 交 易 条 例 》 为 自 愿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制 度 制 定 了 法 律 架 构 , 核 证 机 关 可 透 过 这 个 制 度 并 基 于 自 愿 的 原 则 , 向 资 讯 科 技 署 署 长 申 请 政 府 认 可 。 」

根 据 《 电 子 交 易 条 例 》 , 资 讯 科 技 署 署 长 是 向 核 证 机 关 及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所 发 出 的 证 书 , 发 出 政 府 认 可 的 主 管 当 局 。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的 运 作 须 符 合 业 务 守 则 的 规 定 。

该 发 言 人 说 : 「 业 务 守 则 是 自 愿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制 度 运 作 上 一 份 重 要 的 文 件 , 而 认 可 核 证 机 关 制 度 的 推 行 , 会 促 进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进 行 稳 妥 可 靠 的 电 子 交 易 的 发 展 。 」

他 说 : 「 业 务 守 则 亦 适 合 于 刚 于 昨 日 ( 星 期 一 ) 提 供 公 共 核 证 机 关 服 务 的 香 港 邮 政 。 」

资 讯 科 技 署 署 长 会 不 时 修 订 业 务 守 则 , 并 可 就 日 后 修 订 的 项 目 谘 询 业 界 的 意 见 。

发 言 人 说 : 「 谘 询 业 界 的 主 要 渠 道 是 透 过 谘 询 委 员 会 。 」

「 谘 询 委 员 会 也 会 考 虑 有 助 改 善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内 核 证 机 关 自 愿 认 可 制 度 的 运 作 的 其 他 事 宜 。 」

有 关 谘 询 委 员 会 的 职 权 范 围 、 成 员 名 单 、 会 议 议 程 及 讨 论 文 件 , 会 透 过 资 讯 科 技 署 网 站 ( 网 址 : h t t p : / / w w w . i n f o . g o v . h k / i t s d ) 公 布 。

以 下 是 谘 询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名 单 ( 依 笔 划 序 ) :

主 席

刘 锦 洪 先 生 ( 资 讯 科 技 署 署 长 )

成 员

余 国 雄 先 生 ( 贸 易 通 电 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总 裁 )

陈 焕 燊 先 生 ( 香 港 总 商 会 签 证 部 助 理 总 裁 )

张 智 媛 女 士 (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专 业 实 务 干 事 )

单 仲 偕 议 员 ( 立 法 会 议 员 - 资 讯 科 技 界 )

黄 振 球 工 程 师 ( 香 港 工 程 师 学 会 资 讯 工 程 师 界 别 顾 问 小 组 主 席 )

刘 嘉 敏 先 生 ( 个 人 资 料 私 隐 专 员 )

钱 玉 麟 教 授 ( 香 港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及 资 讯 系 统 系 讲 座 教 授 )

赖 锡 璋 先 生 ( 香 港 电 脑 学 会 会 长 )

罗 绍 佳 先 生 ( 香 港 律 师 会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

香 港 邮 政 署 长 代 表

资 讯 科 技 及 广 播 局 局 长 代 表



- 完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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