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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用 户 就 资 讯 科 技 方 案 递 交 初 步 要 求 声 明 书 时 , 计 划 要 求 阶 段 即 告 开 始 。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办 公 室 会 评 审 初 步 要 求 声 明 书 , 以 决 定 应 否 让 计 划 进 入 下 一 个 阶 段 。 初 步 要 求 声 明 书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目 的 说 明 该 项 要 求 的 目 的
背 景 描 述 该 项 要 求 的 背 景 及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目 前 情 况 扼 要 描 述 有 关 系 统 的 现 有 工 作 环 境 及 功 能
问 题 / 有 待 改 善
的 地 方
扼 要 描 述 目 前 遇 到 的 问 题 、 经 确 定 的 有 待 改 善 的 地 方 、 及 已 进 行 的 业 务 程 序 重 组 工 作
拟 议 系 统 扼 要 描 述 拟 议 系 统 的 应 用 范 围 及 用 户 要 求 。 表 明 是 否 有 适 合 的 套 装 方 案 可 供 使 用 , 没 有 的 话 , 请 描 述 原 因 。
数 据 共 用 的 能 力 包 括 对 数 据 共 用 需 要 所 作 的 评 审 , 及 是 否 提 供 数 据 共 用 功 能 的 决 定
估 计 现 金 流 量

    非 经 常

这 包 括 系 统 发 展 所 需 的 硬 件 、 软 件 和 合 约 雇 员 ( 如 适 用 ) , 以 及 电 脑 场 地 准 备 等 项 目 的 成 本 , 但 已 包 括 在 其 他 财 政 预 算 内 的 固 定 成 本 , 则 属 例 外 。

    经 常

这 包 括 维 修 、 消 耗 品 、 通 讯 线 路 租 赁 及 培 训 等 项 目 的 成 本 。
估 计 所 需 人 手

    非 经 常

说 明 按 职 级 区 分 的 数 据 转 换 及 系 统 发 展 所 需 的 人 月 数 目 。

    经 常

说 明 按 职 级 区 分 的 持 续 进 行 系 统 维 修 所 需 的 人 月 数 目 。

    附 注

表 明 在 现 有 资 源 , 或 在 藉 增 设 职 位 取 得 的 额 外 职 位 内 , 可 否 吸 纳 上 述 非 经 常 及 经 常 资 源 。
效 益 表 明 拟 议 计 划 可 带 来 的 有 形 或 无 形 的 效 益 。
选 择 列 出 各 项 解 决 问 题 的 选 择 , 及 解 释 为 何 使 用 电 脑 是 最 佳 的 方 案 。
迫 切 性 及 影 响 说 明 该 项 要 求 的 迫 切 性 , 及 有 助 厘 定 优 先 次 序 的 其 他 影 响 。
政 策 支 援 说 明 该 项 要 求 可 如 何 支 援 某 项 政 策 , 或 有 何 政 策 支 援 该 项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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