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與內地合作為促進內地和香港特區經濟的共同繁榮與發展,加強雙方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濟聯繫,雙方於二○○三年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並分別於二○○四年、二○○五年、二○○六年、二○○七年、二○○八年、二○○九、二○一○年、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簽署了九份補充協議。其中與資訊科技業有關的措施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服務貿易開放的措施:
1.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參加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
2.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企業,提供軟件實施服務和數據處理服務
3.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計算機修理服務業、計算機服務業和軟件業
4.允許香港居民參加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5.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前海、橫琴試點提供跨境數據庫服務
6.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企業,提供數據庫服務
2.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企業,提供軟件實施服務和數據處理服務
3.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計算機修理服務業、計算機服務業和軟件業
4.允許香港居民參加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5.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前海、橫琴試點提供跨境數據庫服務
6.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企業,提供數據庫服務
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措施:
為加強粵港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合作,於二○○五年九月廿八日在香港舉行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八次會議同意將信息化納入為一項主要合作領域,並成立相關專責小組。
粵港信息化合作專責小組於二○○六年正式成立,並分別於二○○六年五月十七日在廣州、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在香港、二○○八年七月四日在廣州、二○○九年七月十日在香港、二○一○年七月九日在廣州、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在香港及二○一二年八月十日在廣州舉行了七次專責小組會議。
為繼續務實推動粵港信息化合作,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與廣東省信息產業廳並於二○○七年八月二日在香港舉行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次會議後,在雙方行政首長的共同見證下,簽署了《關於加強粵港信息化合作的安排》。
粵港信息化合作專責小組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合作重點包括:
- 締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推進電子簽名互認應用,推動口岸建設及通關便利,推進電子商務及下一代互聯網交流合作;
- 促進現代服務業,深化信息產業合作,促進兩地物聯網及雲端運算發展的交流合作,加強信息服務業合作;
- 完善跨界基礎設施,提升粵港信息通信基礎設施能力及水平,推進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的資源合作與共享;
- 共創優質生活圈,完善供港食品農產品安全信息通報、打造供港食品監管溯源追蹤管理平臺,繼續深化無線射頻識別(RFID)的應用;構建基於RFID技術的地理標識服務系統,開展供港食品RFID技術應用規範及標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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