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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互聯網規約版本六

互聯網規約地址 (IP Address) ;為網絡通訊之主機提供了一個獨一無二的識別。所有連接到互聯網的電腦或裝置必須獲分配一個互聯網規約地址。現行互聯網主要所使用的規約版本4(IPv4)只擁有有限的地址空間。隨著互聯網的快速增長,IPv4的地址空間終會耗盡。

擁有龐大地址空間的下一代互聯網規約版本6(IPv6)被廣泛認定為將會在IPv4地址空間耗盡後維持互聯網的持續發展。IPv6於1998年訂定,在過去的十年,業界和學界投入大量資 源推動IPv6的發展。

互聯網規約版本的更替更涉及全球性的支援系統和基建的改動。可以預見,IPv4不會即時被取代,而兩個規約版本將會在互聯網上並存一段時間。

以下部分提供有關IPv4地址空間耗盡的基本理解和香港IPv6的重點活動並搜羅了一些提供IPv6資訊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