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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 年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政 府 公 布 《 香 港 增 補 字 符 集 》 字 符 增 收 程 序 及 原 則
資 訊 科 技 署 今 日 (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 透 過 互 聯 網 公 布 《 香 港 增 補 字 符 集 》 ( 字 符 集 ) 增 收 字 符 的 程 序 及 原 則 , 供 市 民 參 閱 。
中 文 界 面 諮 詢 委 員 會 ( 中 諮 會 ) 充 分 考 慮 及 深 入 研 究 從 市 民 收 集 回 來 的 意 見 後 , 於 今 日 舉 行 的 第 六 次 會 議 中 , 議 定 了 這 套 增 收 字 符 的 程 序 及 原 則 。
《 香 港 增 補 字 符 集 》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公 布 後 , 成 為 一 個 共 通 的 中 文 界 面 , 方 便 電 腦 用 戶 能 準 確 地 以 中 文 進 行 電 子 通 訊 。
由 於 字 符 集 公 布 後 , 仍 有 需 要 增 收 字 符 , 以 應 付 電 腦 用 戶 的 需 求 , 因 此 制 訂 增 收 字 符 的 程 序 及 原 則 機 制 , 有 助 協 調 社 會 各 界 日 後 對 中 文 電 腦 用 字 的 需 求 , 並 確 保 電 腦 系 統 的 用 戶 造 字 區 得 以 妥 善 運 用 。
今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至 四 月 二 十 日 期 間 , 資 訊 科 技 署 透 過 互 聯 網 , 徵 詢 市 民 對 字 符 增 收 程 序 及 原 則 的 意 見 。
根 據 這 套 增 收 字 符 的 程 序 , 市 民 可 由 互 聯 網 下 載 增 收 字 符 的 申 請 表 , 並 將 已 填 妥 的 申 請 表 傳 真 、 郵 寄 或 電 郵 至 中 諮 會 秘 書 處 。
中 諮 會 轄 下 的 中 文 電 腦 用 字 工 作 小 組 ( 工 作 小 組 ) 會 根 據 增 收 字 符 的 原 則 審 核 市 民 提 交 的 字 符 。
市 民 提 交 增 收 字 符 申 請 時 , 須 提 供 足 夠 資 料 , 如 字 符 的 讀 音 、 意 義 、 用 途 、 字 源 , 以 及 實 例 等 資 料 , 以 方 便 工 作 小 組 審 核 申 請 。
中 諮 會 主 席 資 訊 科 技 署 署 長 劉 錦 洪 表 示 : 「 該 套 增 收 字 符 的 程 序 及 原 則 , 提 供 了 一 個 有 效 的 機 制 , 把 適 用 於 香 港 的 新 增 中 文 電 腦 用 字 , 納 入 《 香 港 增 補 字 符 集 》 內 。 」
工 作 小 組 召 集 人 張 群 顯 博 士 說 : 「 該 套 增 收 字 符 的 程 序 及 原 則 , 有 助 建 立 一 套 為 大 家 所 公 認 的 香 港 標 準 中 文 電 腦 字 集 。 」
有 關 字 符 集 增 收 字 符 程 序 及 原 則 的 詳 細 資 料 , 已 載 於 「 數 碼 2 1 新 紀 元 」 資 訊 科 技 策 略 的 網 站 ( http://www.digital21.gov.hk/chi/hkscs/index.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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