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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檢 討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二 ○ ○ 二 年 三 月 四 日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現 正 就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 第 5 5 3 章 ) 進 行 檢 討 , 以 確 保 香 港 具 備 適 當 的 法 律 架 構 以 配 合 電 子 商 務 的 最 新 發 展 。
該 局 發 言 人 今 日 ( 三 月 四 日 ) 說 : 「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已 為 電 子 商 務 提 供 明 確 的 法 律 依 據 , 我 們 需 要 確 保 香 港 的 法 律 架 構 能 夠 配 合 本 地 和 國 際 的 發 展 步 伐 , 同 時 符 合 資 訊 年 代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與 日 俱 增 的 需 要 。 」
自 該 條 例 於 二 ○ ○ ○ 年 制 定 後 , 香 港 在 電 子 商 務 方 面 有 廣 泛 的 發 展 。 政 府 方 面 已 經 以 身 作 則 , 牽 頭 接 受 在 香 港 大 部 分 法 例 下 以 電 子 方 式 提 交 資 訊 , 並 已 推 出 「 公 共 服 務 電 子 化 」 計 劃 提 供 網 上 公 共 服 務 ; 亦 已 建 立 本 地 公 開 密 碼 匙 基 建 設 施 , 由 認 可 核 證 機 關 為 電 子 交 易 提 供 核 證 服 務 。 公 營 及 私 營 機 構 亦 相 繼 發 展 各 樣 的 電 子 商 貿 服 務 , 如 網 上 銀 行 服 務 及 買 賣 股 票 等 。
發 言 人 表 示 , 政 府 承 諾 在 條 例 通 過 十 八 個 月 後 作 出 檢 討 。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在 去 年 夏 季 開 始 進 行 第 一 步 工 作 , 就 該 條 例 的 實 施 情 況 向 政 府 各 決 策 局 和 部 門 進 行 內 部 諮 詢 。 該 局 現 已 制 訂 一 系 列 初 步 建 議 以 更 新 和 改 善 該 條 例 , 現 在 開 始 諮 詢 公 眾 人 士 的 意 見 。
他 說 : 「 現 在 是 進 行 檢 討 的 適 當 時 間 , 我 們 會 考 慮 實 施 條 例 以 來 所 得 到 的 運 作 經 驗 、 科 技 發 展 、 社 會 轉 變 情 況 以 及 國 際 間 電 子 商 務 的 發 展 狀 況 。 」
他 補 充 說 : 「 我 們 現 在 開 始 諮 詢 公 眾 人 士 對 檢 討 的 意 見 , 目 的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法 律 架 構 配 合 最 新 情 況 , 藉 以 進 一 步 推 動 電 子 商 務 在 香 港 蓬 勃 發 展 。 」
有 關 檢 討 《 電 子 交 易 條 例 》 的 資 料 可 於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網 頁 ( www.info.gov.hk/itbb ) 閱 覽 ,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亦 已 主 動 諮 詢 資 訊 科 技 界 、 專 業 團 體 、 商 會 、 大 學 和 其 他 與 本 地 電 子 商 務 有 關 組 織 的 意 見 。
如 對 檢 討 有 任 何 意 見 , 可 郵 寄 致 香 港 中 區 花 園 道 美 利 大 廈 二 樓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局 ; 或 透 過 傳 真 : 2511 1458 或 電 郵 : etoreview@itbb.gov.hk向 該 局 遞 交 意 見 。 諮 詢 截 止 日 期 為 二 ○ ○ 二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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