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科技的采购与合约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协助政府各决策局及部门在最佳的成本效益下,采购资讯科技的产品及服务,及就有关采购提供建议。
过去三年,通过中央统筹的采购合约总值如下:
财政年度 | 资讯科技产品 | 资讯科技服务 |
---|---|---|
二○二○至二一 | 7亿4,600万 | 7亿5,900万 |
二○二一至二二 | 6亿6,500万 | 11亿4,400万 |
二○二二至二三 | 5亿9,300万 | 11亿7,000万 |
经资科办统筹的服务合约有优质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常备承办协议5,数据中心服务常备承办协议2,流动工作间服务6及提供Wi-Fi服务常备承办协议2。资科办亦联同政府物流服务署统筹以下合约:
- 微型电脑设备 (#)
- 网络设备及业务伺服器系统 (#)
有关各承办商的资料,可参阅承办商清单。
(#) 现时有关供应微型电脑设备、网络设备及业务伺服器系统予政府部门的采购安排,已于二零二三年十月被向政府供应资讯科技产品的供应商名单(GITP)的采购安排取代。
政府内部资讯科技项目外判
政府的资讯科技外判政策,主要目的是增强提供资讯科技服务的能力,加快资讯科技方案投产,并藉以建立一个具规模的市场,推动本地资讯科技业进一步的发展。
T-合约
为支援政府的资讯科技措施的发展及维修保养工作,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透过设立和管理供决策局/部门使用的“个体聘用”合约(即「T-合约」),协调政府内部的资讯科技合约人员服务。藉著采用T-合约,决策局/部门可在短时间内从承办商获得所需的资讯科技人员服务。该等承办商均是从公开招标中选出而获批给合约。由于服务/运作需要各有不同,所需服务期间的长短亦因此有所差异。 T-合约除可让决策局/部门迅速获得资讯科技人员的服务外,更令决策局/部门得到最大的弹性安排。
政府批出常备承办协议,委聘承办商为有需要的决策局/部门提供合约资讯科技人员服务。目前的T26合约为期四十八个月,由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有关各T26合约承办商的资料,可参阅承办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