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科技专业人员的能力
资讯科技及通讯业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 (下称「谘委会」),于2005年7月在资历架构下成立, 成员涵盖业内主要持份者,包括雇主、雇员及专业团体的代表。谘委会负责协助制订一套有关资讯科技业的能力要求及标准(即《能力标准說明》)。《能力标准说明》阐列了在资历架构下各级所需的「能力标准」,即业界因应某级别工作所需的技能、知識及条件而订立的基准。《能力标准说明》由「能力单元」组成,不单就各项特定工作所需具备的能力,说明在质和量方面的要求,而且还列明有关的综合成效标准。
于2008年,谘委会在资讯科技及通讯业软件产品及软件服务门类《能力标准说明》中阐列了行业现在及未来发展所需的「能力标准」,及在软件产品及软件服务能力标准说明中确定了八种主要职能范畴:
- 策略管理;
- 项目管理;
- 软件架构;
- 资讯保安;
- 设计、开发和维修;
- 营运与支援;
- 质素保证;以及
- 通用技能
于2011年,谘委会在资讯科技及通讯业通讯与讯息服务门类《能力标准说明》中阐列了行业现在及未来发展所需的「能力标准」,及在通讯与讯息服务能力标准说明中确定了四种主要职能范畴:
- 网络基建及营运;
- 产品及服务生命周期;
- 客户关系管理;以及
- 一般策略管理
于2017年,谘委会在资讯科技及通讯业营运与支援《能力标准说明》中阐列了所有组织(不论何种规模和业务性质)常用于操作和支援资讯科技及通讯系统和设备的「能力标准」,及在营运与支援能力标准说明中确定了七种主要技能范畴 (核心技能及六项支援范畴):
- 核心技能;
- 应用程式支援;
- 通讯程式支援;
- 网络支援;
- 资讯保安支援;
- 糸统与硬件支援;以及
- 网站支援
于2017年,咨委会草拟了资讯科技及通讯业数码媒体科技门类《能力标准说明》,阐列了香港最常见的四大数码媒体内容制作(即电脑游戏制作、电脑动画制作、数码影音制作及互动媒体制作)的相关能力及行业现在和未来发展所需的「能力标准」,及在数码媒体科技能力标准说明中确定了五种主要职能范畴:(草拟本,暂只提供英文版)
- Operations Management;
- Strategic Management;
- Marketing Management;
- DMT Architecture;以及
- Content Security
在提升专业资格方面,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与谘委会通力合作,共同推动业界采用资历架构下的《能力标准说明》。
资料来源: 资历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