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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

书面索取本办公室资料

本办公室现指派总行政主任(行政)担任公开资料主任,负责促进和监督守则的执行。

市民可经邮寄或电邮致函以下地址,以书面向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本办公室备存的资料。

地址: 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47楼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
公开资料主任
电邮: enquiry@ogcio.gov.hk

 

为确保有效及迅速的邮递服务,寄件人需确保所寄的邮递品已缴付适当邮资。任何未就其缴付适当邮资的邮递品将不会被派递至本办公室,并将由香港邮政根据《邮政署条例》作出处理。  

(注:有关邮费计算,请参阅香港邮政网页的邮费计算部份 http://www.hongkongpost.hk/tc/postage_calculator/)

市民可以致函本办公室或填报申请表格提出要求。

申请表格可于本办公室下列接待处或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

  • 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12楼;
  • 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9楼;
  • 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6楼;或
  • 数码港道100号数码港一座6楼。

此外,市民可下载PDF格式之文件申请表格(184KB)。

索取资料时,复印文件收费如下:

服务 收费(由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使用A4或A3纸张黑白复印 除法例另有规定或经库务局局长批准外,复印本A4每张收费1.4港元;及复印本A3每张收费1.6港元。

上述收费会不时予以调整。

此外,在库务大楼,胡忠大厦,北角政府合署及数码港一座的本办公室接待处亦备有下列纪录,供市民查阅:

  • 本办公室的组织图;
  • 本办公室所提供服务的资料;
  • 本办公室按类别划分的纪录一览表;
  • 已公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资料一览表(包括免费或需缴费才可获提供的资料);
  • 有关查阅非按惯例公布的资料的程序及收费便览;及
  • 守则和解释及应用指引。

如有任何查询,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847 7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