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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認可核證機關業務守則諮詢委員會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總監」)會不時修訂總監根據《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條例」)第33條刊登的《認可核證機關業務守則》(「業務守則」)。總監可就日後修訂的項目諮詢業界(包括按照條例第21及34條所認可的核證機關)的意見。諮詢業界的主要渠道是透過認可核證機關業務守則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該諮詢委員會由總監成立及擔任主席。

 

職權範圍及委員名單

會議議程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