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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職權範圍及委員名單

職權範圍

就根據《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所刊登的認可核證機關業務守則(「業務守則」)的有關事宜,向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提供意見。諮詢委員會提供意見的範圍主要包括:

  1. 根據實際運作經驗和科技及其他有關方面的發展,檢討業務守則內為認可核證機關的運作所規定的原則、技術標準及程序;
  2. 根據第(a)段所指的檢討的結果,考慮修訂業務守則及作有關的諮詢安排;及
  3. 有助改進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核證機關自願認可制度的運作的其他事宜。

委員名單(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席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非官守委員

  • 張偉民先生
  • 許志光博士
  • 許文森先生
  • 李卓斌先生
  • 梁光漢先生
  • 楊國樑先生
  • 香港郵政核證機關代表
  • 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代表
  • 香港律師會代表
  • 香港會計師公會代表

官守委員

  •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

秘書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系統經理(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