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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職權範圍

專責小組的目標

為本港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人員成立專業認可架構,並研究設立法定註冊制度的可行性。

職責

專責小組的主要職責如下:

  1. 檢視現時適用於本地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人員的認證、評估、資歷和認可計劃;
  2. 定出可受惠於專業認可制度的資訊及通訊科技關鍵職務和程序;
  3. 參考國際所採用的做法和制度,研究為本地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人員設立統一的專業認可制度;
  4. 研究為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人員設立法定註冊機構和制度的可行性,以進一步落實專業認可的工作;
  5. 確定現有制度與建議制度之間的歧異,並建議採取措施消除該等歧異;以及
  6. 諮詢相關持份者,以推動他們支持為本地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人員推出的新制度和措施,使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得以持續發展。

成員名單(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會議召集人:

  • 錢大康教授,B.B.S.,J.P.

非官守委員:

  • 鄭小康先生
  • 張楚平先生
  • 劉嘉敏工程師,J.P.
  • 李惠光工程師,J.P.
  • 李煥明博士
  • 梁廣錫教授工程師
  • 李威廉工程師
  • 莫乃光議員,J.P.
  • 伍澤文博士工程師
  • 彭志達工程師
  • 施禮華博士工程師
  • 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諮詢委員會委員可加入成為專責小組成員。

官守委員: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顧問服務及營運)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項目及資源管理)

秘書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高級系統經理(人力資源及專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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