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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系統經理(共用服務)

主要職務和職責:

  1. 協調、開發和部署共用和連合的資訊科技應用系統,供各局及部門採用;
  2. 策劃和管理中央管理通訊系統的推行情況;
  3. 開發和維護安全的電子通訊和機密電郵服務;
  4. 開發和管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內的電子商務和資訊科技服務;
  5. 制訂和檢討推行資訊科技項目的良好作業模式及指南,以供各局及部門採用;以及
  6. 為未設有資訊科技管理組的局及部門提供資訊科技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