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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系統經理(項目及資源管理)

主要職務和職責:

  1. 監督資訊科技項目撥款機制的管理;
  2. 評估政府資訊科技項目、計劃及投資的成效;
  3. 協助監察政府資訊科技項目的管理;
  4. 就資訊科技產品及服務的採購及合約事宜,監督和管理有關計劃;
  5. 管理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及電腦操作員職系,並負責其專業發展事宜;以及
  6. 監督「智慧政府創新實驗室」的管理,以推動各局及部門採用創新科技,同時讓業界參與提交科技方案,以切合各政府部門的業務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