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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系統經理(資訊科技基礎設施)

主要職務和職責:

  1. 策劃、開發和管理政府雲端基礎架構服務、電子政府應用系統架構及中央平台設施,以支援數碼政府服務;
  2. 建議適用於各局及部門的良好作業模式、指引及標準,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使用中央雲端平台,從而靈活提供數碼政府服務;
  3. 檢討和優化政府雲端體系結構、標準、架構及所提供的服務,並處理相關資訊保安及私隱問題,令政府基礎設施平台得以善用;
  4. 就合適的雲端服務及託管模式向各局及部門提供意見,以配合他們的業務及應用需求;
  5. 開發和維護系統架構及技術架構,供各局及部門推行數碼政府服務時採用;以及
  6. 管理、維護和支援電子政府服務入門網站「香港政府一站通」的技術基礎設施及內容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