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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的入職條件及職責

申請人必須—

  •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 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二級」成績,以及中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主要負責—

  • 開發、提供、維持和協助採購及管理資訊系統及服務;
  • 評估和研究新的硬件、軟件及技術;以及
  • 為落實政府/本地社會更廣泛應用資訊及通訊科技而推行的措施及計劃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