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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資訊科技專業人員的能力

資訊科技及通訊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 (下稱「諮委會」),於2005年7月在資歷架構下成立, 成員涵蓋業內主要持份者,包括僱主、僱員及專業團體的代表。諮委會負責協助制訂一套有關資訊科技業的能力要求及標準(即《能力標準說明》)。《能力標準說明》闡列了在資歷架構下各級所需的「能力標準」,即業界因應某級別工作所需的技能、知識及條件而訂立的基準。《能力標準說明》由「能力單元」組成,不單就各項特定工作所需具備的能力,說明在質和量方面的要求,而且還列明有關的綜合成效標準。

於2008年,諮委會在資訊科技及通訊業軟件產品及軟件服務門類《能力標準說明》中闡列了行業現在及未來發展所需的「能力標準」,及在軟件產品及軟件服務能力標準說明中確定了八種主要職能範疇:

  • 策略管理;
  • 項目管理;
  • 軟件架構;
  • 資訊保安;
  • 設計、開發和維修;
  • 營運與支援;
  • 質素保證;以及
  • 通用技能

於2011年,諮委會在資訊科技及通訊業通訊與訊息服務門類《能力標準說明》中闡列了行業現在及未來發展所需的「能力標準」,及在通訊與訊息服務能力標準說明中確定了四種主要職能範疇:

  • 網絡基建及營運;
  • 產品及服務生命周期;
  • 客戶關係管理;以及
  • 一般策略管理

於2017年,諮委會在資訊科技及通訊業營運與支援《能力標準說明》中闡列了所有組織(不論何種規模和業務性質)常用於操作和支援資訊科技及通訊系統和設備的「能力標準」,及在營運與支援能力標準說明中確定了七種主要技能範疇 (核心技能及六項支援範疇):

  • 核心技能;
  • 應用程式支援;
  • 通訊程式支援;
  • 網絡支援;
  • 資訊保安支援;
  • 糸統與硬件支援;以及
  • 網站支援

於2017年,諮委會草擬了資訊科技及通訊業數碼媒體科技門類《能力標準說明》,闡列了香港最常見的四大數碼媒體內容製作(即電腦遊戲製作、電腦動畫製作、數碼影音製作及互動媒體製作)的相關能力及行業現在和未來發展所需的「能力標準」,及在數碼媒體科技能力標準說明中確定了五種主要職能範疇:(草擬本,暫只提供英文版)

  • Operations Management;
  • Strategic Management;
  • Marketing Management;
  • DMT Architecture;以及
  • Content Security

在提升專業資格方面,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與諮委會通力合作,共同推動業界採用資歷架構下的《能力標準說明》。

資料來源: 資歷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