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目錄
語言目錄
流動式目錄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認可核證機關業務守則》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下稱「條例」)第33條,政府資訊科技總監(下稱「總監」)可刊登下述業務守則,訂明認可核證機關在執行其功能時須採用的標準及程序。

有關須知:

於先前公布的有關核證機關自願認可計劃的文件存檔

此連結以瀏覽於先前公布的有關核證機關自願認可計劃的文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