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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軟件盜版行為

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複製、使用或生產軟件,均是軟件盜版行為。為何軟件盜版那麼普遍?原因是軟件易於複製而且難以分辨複製品與正版產品。電腦軟件與其他產品(例如:錄音帶或錄影帶)不同的地方是複製品的質素與正版產品的沒有分別。軟件盜版有很多方法進行,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方式:

冒牌軟件
這是意圖直接模仿享有版權的產品而複製的未獲授權軟件。冒牌軟件在製作及分發方式上通常會模倣合法的產品,因此仿冒程序可能非常細緻,包括仿冒包裝、文件、註冊標記及保安特徵。

未獲授權編彙的唯讀光碟
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把多個軟件程式編彙在單一片唯讀光碟內。未獲授權編彙的唯讀光碟一般包含由多個軟件開發商發行的軟件程式。

載入硬碟的軟件
硬件供應商把未獲授權的軟件載入電腦的硬磁碟,再以免費送贈或給予大幅折扣的方式進行促銷。

聯機
透過數據機從電子布告板或互聯網下載的未獲授權的軟件。

其他非法複製的軟件
未獲得版權擁有人授權而從磁碟、唯讀光碟或其他電腦複製的軟件。

違反版權的情況通常是因為疏忽而非因刻意侵權所導致,因此,要避免未獲授權而複製軟件,機構必須妥善管理軟件資產,例如:執行防止侵犯軟件版權的政策,以及定期檢查及審計已安裝在電腦的軟件。